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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

  在“我书架上的神明”这个栏目中,我会不定期和你聊聊那些曾经影响过我的书。我不会系统地解读这些书,而是会以清单体的方式谈谈它们对我的启发。

  今天这一期我想和你聊聊卢梭,很多人对卢梭的著作有微词,但卢梭的理论才真地为人民主权论确立了基础,而现代国家的正当性都是建立在人民主权论基础上的。

  1、上一期“书架上的神明”说到,我之所以读休谟,是因为我的同屋在读康德,而对康德影响最大的两个人分别是休谟和卢梭,我当时非常想要往源头去追溯,于是就花了很大精力来读休谟。休谟是英国经验主义的集大成者,读了休谟之后,我倒是把过去脑子里很多特别僵化的思路冲开了,但是也带来一个新问题,就是我又陷入到休谟给我搭建的一个新的井口里去了。在我眼中,似乎只有经验主义才是一个可行的、靠谱的哲学了。至于其他的哲学,我都很难想象为什么他们会相信自己说的这些东西。所以,我对欧陆哲学一直就不太感冒,这都是因为休谟当时对我的影响太深了。

  2、我读博士的时候主要研究“法国大革命”。为了更好地理解革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就必须要读卢梭。因为,法国大革命爆发的原因非常多,但是它的驱动机制跟以前那种推翻既有政权的政治变动相比有个重要不同,法国大革命很大程度上是靠意识形态和观念来驱动的。所以虽然我对欧陆哲学不大感冒,但是为了理解大革命,我不得不去理解那些推动了大革命的观念,为了理解这些观念,我才开始沉下心来读卢梭。

<a href=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图 | 卢梭像

  3、仔细阅读卢梭已经是我到法国之后了,我当时就在巴黎大学城的宿舍里读卢梭的《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和《社会契约论》。有很多反思革命的学者,他们都会反思到卢梭这里,认为卢梭的政治哲学要为法国大革命最激进的阶段负责。法国大革命最激进的阶段是极其血腥残暴的,跟革命的初衷是相悖的。所以很多人都说,这个板子应该打在卢梭身上。但是等我读完卢梭以及很多当时的革命史、政治史著作之后,我逐渐意识到,之前我对卢梭有很多误解,以前面那种方式批判卢梭的人,他们同样是有很多的误解。要澄清这个误解,首先就需要弄清,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去观察一个政治体。搞清楚这个,我们才知道怎么去定位卢梭的理论。

<a href=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图 | 法国先贤祠里的卢梭

  4、我们观察一个政治体可以从三个层面来观察。第一个层面是精神凝聚力的层面。任何一个共同体都得有一种精神凝聚力,没有的话它就会变成一盘散沙。那么精神凝聚力从哪儿来?大家都听说过“想象的共同体”,其实所谓的共同体它从来都是想象的共同体,大家有共同认可的故事,以此为精神内核把众人凝聚起来。那么这个故事本身是由谁来提供的?是由政治哲学和历史哲学。因为故事所表达出来的,实际上是我们希望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而不是我们现实是什么样。这是一个应然层面的问题,所以应该交由政治哲学来处理,历史哲学在这里是政治哲学的一种特定表达形态;政治哲学定义着什么是我们要追求的“正义”,历史哲学定义着什么是“我们”。

  5、但光把政治哲学研究清楚了远远不够,因为同样的政治哲学所衍生出来的法律方案放在不同的国家,运转的效果完全不一样。比如美国的宪法在美国运转得不错,但是非洲国家利比里亚把美国宪法完全照搬过去了,运转得一塌糊涂,因为两个国家的社会基础不一样。社会基础就像土壤,同样的种子在不同土壤上长出的作物也是不一样的。因此,观察一个政治体除了要看它的共同想象,还要观察它的土壤是什么样的,也就是说要观察它的社会结构、社会现实。如果不考虑社会现实,仅仅从价值理想出发的话,实际上你是找不到让理想落地的路径的,理想是终点,现实是起点,你不看现实就不知道起点在哪里。而观察社会现实这个任务,是交由“政治社会学”来完成的。政治社会学研究实然的部分,政治哲学研究应然的部分。

<a href=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图 | 政治社会学的奠基人托克维尔

  6、懂得了应然和实然的部分之后,我们仍然需要找到一些中介性的机制,能够把应然的价值转化为一些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方案,用它来规范具体的实然。而研究这种中介机制的学科,就是公法学。所以观察一个政治体的时候,我们要看到它的应然部分,也就是它的理想是什么;它的现实状况是什么;以及它用什么样的制度设计来连接它的应然跟实然。这三个方面分别就是政治哲学、政治社会学和公法学的任务。

  7、我们再来看卢梭的理论,他的理论是政治哲学,这也就意味着它仅仅是处理应然问题的,也就是它仅仅解决怎么编故事。政治哲学实际上就是故事的编织术,所谓政治思想史就是研究这种故事编织术在历史上是怎么流变的,对不同的故事编织术进行比较,看它们是究竟是怎么编织的,为什么要这么编织,以及编织的问题又在哪等等。而卢梭的理论既然是政治哲学,所以我们要评判他的理论是好是坏,就要看他理论的逻辑是否自洽,以及他的理论前提你是否接受,但是你不能说这个理论要为某种不可预料的结果背锅,这是没有道理的。就像同样一部宪法文本,在美国运行得很好,在利比里亚运行得很糟糕,因此就说要让这部宪法为利比里亚的糟糕背锅,这种事是没有道理的。所以反过来我们去观察卢梭的时候,就要去研究卢梭的故事编织术的内在逻辑,而不是上来就批判说卢梭很糟糕,他带来了很多血腥,这种批判是没有意义的、没有价值的。

  8、卢梭的理论是非常有想象力的。一提到卢梭,人们最常想到的都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但对卢梭来说,《社会契约论》只是他给出的一个答案,如果搞不清楚卢梭这答案是针对什么问题的话,你就不知道他为什么要给这个答案。卢梭提出的问题不在《社会契约论》里面,问题藏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里面。

<a href=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图 | 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
<a href=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图 | 卢梭《社会契约论》

  9、《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这本书有一个特别强的叙事逻辑。它假设了人类最原初是自然状态,自然状态就是没有国家、没有社会的状态。在自然状态当中,人是无善无恶的,这会可以称之为“自然人”。无善无恶不是说自然人超脱了善恶,而是在自然状态中人完全无知,和动物几乎没有区别。你没有办法用善恶的标准来评判动物,因为动物根本不懂善良邪恶这些东西,这些都是人的伦理概念,你不能用人的伦理概念来要求动物。自然人无善无恶,和动物也差不太多,但是人跟动物还是有一个重大的区别,就是人是一种有自我完善能力的动物,其他动物是没有那种自我完善能力的。所以人会从自然状态发展出来,开始形成社会,成为“社会人”。在这个过程当中,人类也就发展出了知识,而有了知识,人类就开始懂得善恶了。所以,“社会人”也可以称为“道德人”,但所谓的道德人不是说这个人有道德,而是说对他可以用道德标准来要求了。但要求的结果很可能往往是他仍然不守道德。因为在社会状态中,人们开始有了各种各样的财富,财富就意味着对各种资源的占有,你抢占了足够的资源,别人就会惦记你的财富,你就会想法动用资源去欺压别人以便自保,别人又会想方设法团结起来暴力反抗。总之在这个状态中,谁都过得不舒服,这是一个上下交征利的状态,这就进入到了一种新的准自然状态,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在这种新的准自然状态下才开启的。上面要提防下面的反抗,用暴力来镇压,下面对上面充满了不满,时刻在策划着阴谋。“社会人”/“道德人”所建立的,是一个“不道德的社会”。所以卢梭说,在这种准自然状态中,秩序根本是维系不下去的,要想维持下去,就必须从社会人或者道德人进展为“政治人”,途径就是,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一个新的政治秩序,在新的政治秩序当中形成一种配得上人的制度。通过社会契约,人就成了政治人,人性在这种制度当中得到表达,得到保护,得到释放。而在此前那种不道德的社会中,人性是完全被败坏掉的。所以社会契约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配得上人的社会,以便让人性能够真的获得伸张。

  10、要建立配得上人的社会,那又得追问,卢梭认为啥样才叫“配得上人”?他认为人的本质是什么?卢梭同时代的那些法国启蒙学者,多一半都认为人类的本质是理性。但是如果认为人的本质是理性的话,那就会很自然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建立一个好的社会,就必须实行开明专制。因为在他们看来,过去长期的愚昧落后,就是因为很多人的理性不足,所以就需要开明专制,用专制来强迫那些理性不足的人。如果不开明专制的话,自由、平等和博爱就会被这些人的愚昧、贪婪和残暴给扼杀掉。但在卢梭看来,人的本质根本就不是理性,人的本质是每个人都有的善良情感。这种善良情感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但是随着人受到教育脱离了原初状态,人的善良情感有可能会被文明给遮蔽掉,可能会有越来越多的虚伪的东西出来。在卢梭看来,人越理性化,人就越会算计,就越鸡贼,最后就把人的善良情感给遮蔽掉了。最后的结果是,有善良情感的人就在社会的底层,那些精于算计的人聚集在社会的顶层。卢梭就是要通过社会契约建立一个道德的社会,让所有人的人性都能得到真正的释放。

  11、在卢梭这,人跟人是天然平等的,因此他的学说为人民主权论奠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在伏尔泰的开明专制的观点中,人跟人不是平等的,因为就算给了一个好的制度条件,那些理性不足的人仍然理性不足,仍然得对他们进行开明专制。而在卢梭这,只要有了好的制度条件,每个人的善良情感都得以释放,人皆可为尧舜。所以在卢梭的理论中,人人皆平等。但人人皆平等并不是个物理事实,而是个观念事实。在物理事实上,人跟人肯定是不平等的,你我跟王思聪肯定没法在物理事实上平等,但是在观念事实上,我们就可以是平等的。现代的人民主权论里面,有一个基本预设就是人人皆平等,只有人人皆平等,大家在一起缔结一个社会契约,每个人的票才是等价的。如果人和人之间票不等价,那么人民主权就不成立了,因为人民主权的前提是每一个人聚在一块缔结社会契约。如果人与人是不平等的,那么很可能100个不理性的人也顶不上1个理性的人的票,因为理性与非理性是质的不平等,而非量上的不平等。如果是那样的话,人民主权就不能成立。只有在卢梭给出的人人平等的逻辑之下,人民主权才是能够成立的。所以卢梭的理论是给人民主权奠定了基础。

<a href=法国大革命搞得过激都怪卢梭?| 我书架上的神明”/>图 | 法国《人权宣言》

  12、《社会契约论》里面有一个经常为人诟病的概念——公意(general will)。卢梭有一个基本说法,就是公意是超越于所有的个别意志之上的,人人皆要服从,如果谁不服从就可以强迫他。很多人就说这是一种为专制的辩护,因此就要批判卢梭。但这实际上是对卢梭的巨大误解,这种误解就在于把“众意”给当成了“公意”。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面区分了个意、众意和公意,这三个是很不同的概念。个意比较容易理解,就是个人的意志,但是众意和公意就很容易混淆了。什么算是公意?只有关于一般规则的意志,才属于公意。如果不是关于一般规则,而是关于一个具体事情的决定,它不属于公意,哪怕是全体一致通过的,它也不属于公意,只属于众意。打个比方,如果所有人都说只有咸豆腐脑才是豆腐脑,甜豆腐脑根本就不是人吃的,谁吃甜豆腐脑就弄死谁,那么此时这是属于众意;但是如果人们说,我们应该给人们自主选择口味的权利,这就属于公意。因为前面的例子指向了具体的某种食物,这是关于一个具体事物的意志,哪怕是众口一词,它也属于众意。而人们应当享有自主选择食物口味的权利,这是关于一般规则的,这个才属于公意。就公意而言,作为个人当然要服从。但是作为众意,它是不得侵犯个人的。之所以个人必须要服从公意,原因在于如果个人可以随意不服从公意的话,就意味着个人可以随意无视法律。因为公意其实就是立法的意志。公意可以强迫个人,实际上它就等价于法律可以强制那些不守法的人,这是没有问题的。众意是没有资格去强迫一个不服从众意的人的,而公意的存在恰恰是要划出一个众意不得侵犯的个人权利边界。

  13、西方政治学当中经常讲到“三权分立”,为什么一定得是三权?过去我一直想不明白,后来逐渐把这一点理清了。实际上三权不一定分立,但它确实一定得是三权,因为所谓的三权,就是政治要秩序要成立所必须的三种功能。第一个功能就是制定普遍规则的功能。任何一个共同体要想成立,必须得有大家普遍接受的规则,这就需要有立法功能。第二个功能是依照普遍规则来具体干活的功能,这就是行政功能。而第三个功能,是要判断一下你干的活是否符合普遍规则,这就是司法功能。无论什么样的政体,都一定要有这三种功能才能正常运转。而至于这三种功能是分立的还是合在一处的,这是另外一个问题。那么回到卢梭的公意,实际上公意实现的就是制定普遍规则的立法功能。而众意则是基于普遍规则来具体干活的,它属于行政。这在卢梭那里是有清晰的划分的,只不过很多人读的不用心,没有看明白卢梭对于公意和众意的区分,把卢梭的公意给当成了众意,然后进而说公意不应该强迫个人。实际上他们想说的是众意不应该强迫个人,可是卢梭从来都没说众意可以强迫个人,相反众意是要服从于公意的。而且公意承诺了对个人权利的保障,因为建立公意的目标就是要让人性获得释放,建立一个配得上人性高贵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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